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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概况

  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海区渔政局)是中央驻穗正厅级单位,直属农业部。本局前身为南海区渔业指挥部,成立于1974年4月,直属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1984年5月机构调整后,归属农牧渔业部,改称农牧渔业部南海区渔政分局,同时挂农牧渔业部南海区渔业指挥部牌子。1994年12月机构改革后,改为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并保留农业部南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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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对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渔业执法管理,保护渔业资源及其水域环境,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   (1)参与研究并贯彻执行国家渔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区域性渔业资源保护及合理利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渔政渔港管理工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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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1、办公室2、人事教育处 3、机关党委(加挂纪检监察室牌子) 4、计划财务处 5、政策法规处(加挂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6、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7、信息处 8、资源环保处 9、南沙渔业处(加挂南沙渔政站牌子) 10、珠海渔政站 11、中国渔政南海总队 12、渔政船队 13、机关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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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执法管理

发布日期:2006年3月10日         来源:渔政处      作者

 

北部湾是中越两国陆地和我国海南岛环抱的一个半封闭海湾,总面积12.8万平方公里,最宽处约180海里,渔业资源十分丰富,各种鱼、虾、贝类超过1000种。北部湾海域一直是中越两国渔民共同作业的渔场,目前两国在北部湾的海洋捕捞总产量约150万吨左右。

20世纪70年代中期,中越两国开始就北部湾划界进行谈判。80年代以后,随着国际海洋新制度的逐步形成,在中越两国领导人的关心和推动下,划界谈判进程进一步加快。由于北部湾海域划界与北部湾渔业密不可分,为了尽量减少划界对我国沿湾地区渔业造成冲击,我局围绕划界对我沿湾地区渔业产生的影响积极开展调研,为上级开展谈判当好参谋,并派员参加各个不同阶段的谈判工作。

经过前后五年的艰苦谈判,《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渔业合作协定》于20001225在北京同时签署,并自2004630日起正式生效。

为确保《协定》的顺利实施,根据协定赋予的职责和上级指示,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认真做好宣传培训、作业渔船指标分配等各项工作, 组织三省区渔政船建立值班制度,在北部湾开展巡航管理,同时积极与公安边防和海军部队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确保北部湾稳定。协定的顺利实施得到了中越领导人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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