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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概况

  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海区渔政局)是中央驻穗正厅级单位,直属农业部。本局前身为南海区渔业指挥部,成立于1974年4月,直属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1984年5月机构调整后,归属农牧渔业部,改称农牧渔业部南海区渔政分局,同时挂农牧渔业部南海区渔业指挥部牌子。1994年12月机构改革后,改为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并保留农业部南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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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对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渔业执法管理,保护渔业资源及其水域环境,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   (1)参与研究并贯彻执行国家渔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区域性渔业资源保护及合理利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渔政渔港管理工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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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1、办公室2、人事教育处 3、机关党委(加挂纪检监察室牌子) 4、计划财务处 5、政策法规处(加挂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6、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7、信息处 8、资源环保处 9、南沙渔业处(加挂南沙渔政站牌子) 10、珠海渔政站 11、中国渔政南海总队 12、渔政船队 13、机关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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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

发布日期:2006年3月13日         来源: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已于20001225日由中越两国政府在北京同时签署,并于2004630日生效实施。两个协定的生效与实施,将对我北部湾沿湾地区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为确保《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以下称《渔业协定》)的顺利实施,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在农业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外交部的指导和总参、南海舰队、公安边防等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紧紧依靠沿湾地区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动员、组织部署、培训教育、生产安排、监督管理等工作,使《渔业协定》得到顺利实施,维持了北部湾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保持了沿湾渔区社会稳定,受到中越两国政府的肯定。20057胡锦涛主席与到访的越南国家主席陈德良举行会谈,双方积极评价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渔业合作协定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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