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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概况

  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海区渔政局)是中央驻穗正厅级单位,直属农业部。本局前身为南海区渔业指挥部,成立于1974年4月,直属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1984年5月机构调整后,归属农牧渔业部,改称农牧渔业部南海区渔政分局,同时挂农牧渔业部南海区渔业指挥部牌子。1994年12月机构改革后,改为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并保留农业部南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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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对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渔业执法管理,保护渔业资源及其水域环境,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   (1)参与研究并贯彻执行国家渔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区域性渔业资源保护及合理利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渔政渔港管理工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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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1、办公室2、人事教育处 3、机关党委(加挂纪检监察室牌子) 4、计划财务处 5、政策法规处(加挂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6、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7、信息处 8、资源环保处 9、南沙渔业处(加挂南沙渔政站牌子) 10、珠海渔政站 11、中国渔政南海总队 12、渔政船队 13、机关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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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问答

发布日期:2006年3月13日         来源:        作者

 

问:要取得捕捞许可证应具备哪些材料和条件?

答:(1)填写完整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二份;

2)申请人户籍证明或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原件(海洋捕捞渔船);

(4)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有效的《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7)《渔捞日志》(海洋大型、中型渔船再次申请捕捞许可证);

(8)《海洋捕捞许可证》上缴的证明(非专业远洋渔船从事公海捕捞作业);

(9)海洋或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

10)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出现什么情况时,应申请换发捕捞许可证?

答:在渔业捕捞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有下列情况的,应申请换发捕捞许可证:

1)船名变更;

(2)船籍港变更;

(3)渔船所有权共有人之间变更;

(4)渔业捕捞许可证使用期满。

问:换发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答:换发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向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逐级上报至原发证机关批准。

问:出现什么情况时,应重新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

答:在渔业捕捞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重新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

1)渔船作业方式变更;

(2)渔船主机、主尺度、总吨位变更;

3)因渔船买卖发生渔船所有人变更。

问:重新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答:重新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向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按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如果海洋捕捞渔船买卖,以及主机功率和主尺度变更的,还须事先按本规定第十条规定重新申请船网工具指标。

问:什么情况可以申请补发捕捞许可证?

答:在渔业捕捞许可证丢失或损毁无法使用时,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问:渔业捕捞许可证丢失后,应如何申请补办?

答:渔业捕捞许可证丢失的,持证人应在一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告遗失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由发证机关在有关媒体公告原渔业捕捞许可证作废后,方可补发新证。媒体公告费由持证人承担。

问:出现什么情况时,持证人应将渔业捕捞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并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手续?

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持证人应将渔业捕捞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手续:

1)渔船报废或损毁不再继续从事许可的捕捞作业;

(2)自行终止许可的捕捞作业。

问:渔业捕捞许可证有何期限规定?

答: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和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使用期限为5年,其他种类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渔业捕捞许可证使用期满的,应申请换发。

问:所有的渔业捕捞许可证都需要年审吗?

答:只有使用期为一年以上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才需要年审。

问:渔业捕捞许可证几年年审一次?

答:除公海渔业捕捞许可证每两年年审一次外,其余需要年审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每年年审一次。

问:年审合格的条件是什么?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为年审合格,由审验人签字,注明日期,加盖公章:

1)具有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持证人和渔船主尺度、主机功率、吨位未发生变更;

(2)渔船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与许可内容一致;

(3)按规定填报《渔捞日志》,未超出捕捞限额指标(对实行捕捞限额管理的渔船);

(4)违规案件已经结案;

(5)按规定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6)其他条件符合有关规定。

问: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不合格怎么办?

答: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不合格的,可以请求负责年审的机关再给予一次审验机会。再次审验合格的,其渔业捕捞许可证仍然有效。再次审验不合格的,不能申请进行第三次的审验,其捕捞许可证由年审机关收回,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问:什么样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属于无效渔业捕捞许可证?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无效渔业捕捞许可证:

1)逾期未年审;

(2)年审不合格(包括逾期末再审及再审不合格的);

3)证书载明的渔船主机功率与实际功率不符的;

(4)应贴附而未贴附功率凭证;

(5)功率凭证贴附不足;

(6)贴附无效功率凭证;

(7)以欺骗或其他方法非法取得的;

(8)涂改、伪造、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的。

问:什么样的情况属无证捕捞?什么样的功率凭证为无效的功率凭证?

答:(1)使用无效捕捞许可证作业;

(2)未携带捕捞许可证作业。

涂改、伪造、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的渔船主机功率凭证为无效的渔船主机功率凭证。

问:使用无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答:使用无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从事渔业捕捞活动的,属于无证捕捞。根据《渔业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无证捕捞行为应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问: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持证人有什么责任?

答:持证人对其申请从事的渔业捕捞活动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只加盖发证机关的公章有效吗?

答: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和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审批和签发实行签发人制度,所以《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应由签发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问:什么是渔业捕捞活动?

答:《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对传统意义上的捕捞活动概念内涵根据国际惯例予以了扩大,并规定为:捕捞或准备捕捞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以及为这种行为提供支持和服务的各种活动。娱乐性游钓或在尚未养殖、管理的滩涂手工采集水产品的除外。

问:什么叫制造渔船?

答:制造渔船指新建造,包括旧船淘汰后再建造渔船。

问:什么叫更新改造渔船?

答:更新改造渔船指通过更新主机或对船体和结构进行改造改变了渔船主机功率、作业方式、主尺度或总吨位。

问:什么叫购置渔船?

答:购置渔船是指国内买入渔船。

问:什么叫进口渔船?

答:进口渔船指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买入渔船,包括以各种方式引进渔船。

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什么时间开始施行?原来的有关规定与《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不一样的怎么办?

答:《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来的有关规定与《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不一样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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