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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概况

  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海区渔政局)是中央驻穗正厅级单位,直属农业部。本局前身为南海区渔业指挥部,成立于1974年4月,直属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1984年5月机构调整后,归属农牧渔业部,改称农牧渔业部南海区渔政分局,同时挂农牧渔业部南海区渔业指挥部牌子。1994年12月机构改革后,改为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并保留农业部南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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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对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渔业执法管理,保护渔业资源及其水域环境,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   (1)参与研究并贯彻执行国家渔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区域性渔业资源保护及合理利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渔政渔港管理工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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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1、办公室2、人事教育处 3、机关党委(加挂纪检监察室牌子) 4、计划财务处 5、政策法规处(加挂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6、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7、信息处 8、资源环保处 9、南沙渔业处(加挂南沙渔政站牌子) 10、珠海渔政站 11、中国渔政南海总队 12、渔政船队 13、机关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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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措施

发布日期:2006年3月13日         来源:       作者

 

        自1986年《渔业法》分布实施以来,国家和地方人大、政府先后在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环境、渔船管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制定的大量的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依法治渔、以法兴渔”的大好形势。沿江各省(区)也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分别制订了相应的管理法规和实施办法,使流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的保护。

        但是,现行的管理制度措施也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不很适应流域渔业管理工作的需要。首先是流域渔业资源具有洄游性、共有性和跨行政区域性,各自为政,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法规,必然不利于流域渔业的科学管理,阻碍流域渔业的健康发展。其次是虽然各地已经有一定渔业资源保护品种和渔业资源保护区、禁渔区和禁渔区,但这些渔业资源保护品种和保护区的数量和规模都很少和小,不能与目前资源管理相适应。再次是新颁布实施的《渔业法》涉及内陆比较少,且缺乏具体可行的操作性,不得于流域渔业的管理。

        2006年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已经开始着手制定珠江统一的渔业管理规定,届时必能给衰退的流域渔业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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