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本局简介   渔政执法   资源环保   渔业许可   渔业安全   南沙管理   北 部 湾   西南中沙   珠江渔业   港澳渔业
  理论研究   国外渔业   法律法规   队伍建设   渔港渔村   便民服务   鱼乐天地
 
本局概况

  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海区渔政局)是中央驻穗正厅级单位,直属农业部。本局前身为南海区渔业指挥部,成立于1974年4月,直属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1984年5月机构调整后,归属农牧渔业部,改称农牧渔业部南海区渔政分局,同时挂农牧渔业部南海区渔业指挥部牌子。1994年12月机构改革后,改为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并保留农业部南海区....

详细报道...
主要职能

  对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渔业执法管理,保护渔业资源及其水域环境,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   (1)参与研究并贯彻执行国家渔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区域性渔业资源保护及合理利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渔政渔港管理工作,监督....

详细报道...
机构设置

  1、办公室2、人事教育处 3、机关党委(加挂纪检监察室牌子) 4、计划财务处 5、政策法规处(加挂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6、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7、信息处 8、资源环保处 9、南沙渔业处(加挂南沙渔政站牌子) 10、珠海渔政站 11、中国渔政南海总队 12、渔政船队 13、机关服务中心 ....

详细报道...
          相关联接  
 


渔业船舶修造单位资格认定

发布日期:2006年4月21日         来源:——《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559号)      作者

 

许可事项:渔业船舶修造单位资格认定

审批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准予建造修理渔业船舶的种类、尺度及范围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3号)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船修造厂认可办法》(农渔检[1994]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船修造厂认可办法实施细则》((1995)农渔检(船)字第14号)

5.《关于颁布“渔业船舶修造工厂认可现场考核审查要求(修订版)”及“渔业船舶建造修理工厂认可申请书式样”的通知》(国渔检质[2001]88号)

6.《渔业船舶修造工厂认可工作程序规定》(国渔检质[2001]89号)

办事条件:需递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

1.《渔业船舶建造修理工厂认可申请书》

2.企业简介

3.企业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4.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质量管理制度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船检部门认可的质量检查员及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

办理程序:1.材料接收。省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接收申请人递交的《渔业船舶建造修理工厂认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现场考查,提出意见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船检局)。

2.申请受理。船检局法规技术监督处受理省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转送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

3.事项审查。船检局质量监督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提出审批方案。

4.办理批件。船检局法规技术监督处对审批方案进行复核,经局长审定后报部长审批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需要专家考核的,考核时间不超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计费标准》

打印』『关闭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广域齐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粤ICP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