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集中销毁回收的渔船主机功率凭证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3日 来源: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 资源环保处 作者:
11月22日,根据农业部渔业局委托,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在广州市天河塘下纸业公司(广东省保密局指定文件销毁地)现场集中销毁南海区回收的海洋捕捞渔船主机功率凭证。
本次集中销毁的海洋捕捞渔船主机功率凭证包括南海区三省(区)实际核减并上缴的3085艘渔船25.67万千瓦主机功率凭证及买卖、更新、改造等渔船25.17万千瓦主机功率。根据农业部今年3月份印发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集中销毁回收的海洋捕捞渔船主机功率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农业部渔业局派出专人与南海区局工作人员对这批回收功率凭证进行了联合核查和封存。此次集中销毁工作的完成,标志着2007年全国集中销毁回收渔船主机功率凭证工作的圆满结束。销毁回收的渔船主机功率凭证,建立集中销毁机制,是农业部全面贯彻落实“双控”制度确立的一项具体工作,也是国家减船转产财政专项实施成果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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