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4日,台沙2588号港澳流动渔船自南沙渔场返航至东沙海域时,因主机故障漂流至珊瑚礁搁浅沉没,造成经济损失约200万元。该船在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南海区办事处投保渔船 “全损附加南沙涉外责任” 险,互保金额30万元人民币。
接到事故报案后,南海区办事处非常重视,及时向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作了汇报。并于2007年3月25日派理赔人员赴台山市,对出险渔船的人员认真进行调查取证,分析出险原因,通过调查,结论为突发事故导致渔船全损。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广大渔船船东对渔业互保真正意义的认识,增强渔船船东的风险保障意识,南海区办事处于2007年5月17日在台山市召开赔付台沙2588号渔船全损现场会。台山市人民政府、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协会、台山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的有关领导,和渔民代表出席了会议。
办事处许华主任受协会委托,代表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对台沙2588渔船沉没造成的损失深表同情并表示亲切的慰问。并将30万元互保赔偿金现场发给船东。
台沙2588渔船船东黄志明深有感触地说:今年是我第一次在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南海区办事处参加船险互保,以前我们港澳流动渔船都没有购买保险,担心出险后是否得到赔偿。今天,协会亲自将30万元送到我手上,千言万语无法表达我现在的心情!我计划用这30万元再筹借一点,购买渔船尽快恢复南沙生产,并以我亲身的经历向渔民兄弟宣传购买船东互保的好处。
最后,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李主任作了讲话,衷心感谢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在解决渔船渔民安全生产风险保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等方面所做的工作,他要求,要认真总结这次沉船事故的教训,加强安全管理,渔船船东要增强风险意识,积极投保,构建平安渔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