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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概况

  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海区渔政局)是中央驻穗正厅级单位,直属农业部。本局前身为南海区渔业指挥部,成立于1974年4月,直属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1984年5月机构调整后,归属农牧渔业部,改称农牧渔业部南海区渔政分局,同时挂农牧渔业部南海区渔业指挥部牌子。1994年12月机构改革后,改为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并保留农业部南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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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对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渔业执法管理,保护渔业资源及其水域环境,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   (1)参与研究并贯彻执行国家渔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区域性渔业资源保护及合理利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渔政渔港管理工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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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1、办公室2、人事教育处 3、机关党委(加挂纪检监察室牌子) 4、计划财务处 5、政策法规处(加挂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6、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 7、信息处 8、资源环保处 9、南沙渔业处(加挂南沙渔政站牌子) 10、珠海渔政站 11、中国渔政南海总队 12、渔政船队 13、机关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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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北部湾渔业资源专家组第十一次会议在广州召开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7日         来源:办公室      作者:陈韫

 

          

                                       

      2009年12月2日至4日,中越北部湾联合委员会渔业资源专家组第十一次会议在广州举行。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邱永松研究员为代表的中国渔业资源专家组和以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海产研究院范辉山副院长为代表的越南渔业资源专家组出席了会议,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派员参加。

      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下,双方讨论确定了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资源联合调查第一阶段(2005-2007年)总结报告;越方介绍了2009年10月份北部湾共同渔区渔业资源联合调查的执行情况和结果,并向中方提供了此次海上调查的数据;双方对2009年1月、4月、7月和10月四个航次的调查结果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中确立的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于2004年6月30日生效,有效期15年,包括延长期3年。根据该协定,渔业资源状况是共同渔区渔业管理的重要基础,为此,中越北部湾渔业联合委员会下设渔业资源专家组,负责渔业资源监测,并提出渔业管理建议,以作为共同渔区渔业管理的科学依据。两国渔业资源联合调查第一阶段已于2007年完成,目前,第二阶段的资源联合调查正在有序展开,并将于2010年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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